2014 MAKAPAH 美術獎延長徵件嘍~ 熱烈徵件至 9/20(六) 止 ! 為了響應參賽者的熱烈報名,我們特別將收件日期延至9/20為止,時間不多,快來參加嘍 ! 拿出相機, 拿起畫筆, 下載好附件裡的報名表, GO~~~

用藝術探索,發現你我心中的MAKAPAH!

部落的天 部落的白雲 日月星光
部落的山 部落的森林 雄偉滋養
部落的海 部落的波浪 活力激盪
在天與地之間
在山與海之間
我們
用鏡頭記錄,用畫筆描繪
最真摯的原民之美

2014 MAKAPAH 美術獎延長徵件,熱烈徵件至 9/20(六) 止 !!

一、活動宗旨

什麼是MAKAPAH?

MAKAPAH,臺灣原住民阿美族語,代表美、帥、漂亮、讚嘆的意思。為述說臺灣原住民族的豐富文化,誠摯邀請全民大眾一同參與「2014 MAKAPAH美術獎」,共同發掘原住民族的文化之美。

二、辦理單位

主辦單位:原住民族委員會,承辦單位:台灣水企劃有限公司

三、參賽資格

  • 參賽對象:凡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有興趣之人士均可參加。
  • 僅接受個人報名,不接受團體報名。

四、活動期間

即日起至103年9月14日(日)止。(延長至20日(六))

五、徵選主題

以臺灣原住民族為主題,其相關之部落人物、景觀、自然生態、藝術、傳統祭儀、文化活動、部落建築……等,以傳達原住民族精神及文化意涵為主。

六、競賽類別

  1. 攝影類:以傳統底片或數位攝影的方式創作之攝影作品。
  2. 繪畫類:以手繪方式創作之繪畫作品。

七、報名方式 

  1. 請於「2014 MAKAPAH美術獎」活動網站下載活動簡章或活動DM所附之報名表格,並填寫報名表等相關文件及200字創作理念後,牢固浮貼於作品相片(8×10吋)背面,將紙本報名表、作品相片及作品電子檔光碟(攝影類),於103年9月14日(日)前,以掛號郵遞、宅配(以郵戳為憑)或至承辦單位。
  2. 收件地址: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70號11樓之8,台灣水企劃整合有限公司─2014 MAKAPAH美術獎徵件小組收。
  3. 洽詢電話:02-2356-0222 胡小姐。

八、獎勵方式

(一)攝影類

  • 首獎1名,獎金新臺幣10萬元,獎座乙座,得獎作品集1冊。
  • 二獎1名,獎金新臺幣5萬元,獎座乙座,得獎作品集1冊。
  • 三獎1名,獎金新臺幣3萬元,獎座乙座,得獎作品集1冊。
  • 優勝10名,獎金各新臺幣1萬元,獎牌各乙面,得獎作品集1冊。
  • 佳作30名,獎金各新臺幣5,000元,獎狀各乙面,得獎作品集1冊。

(二)繪畫類

  • 首獎1名,獎金新臺幣18萬元,獎座乙座,得獎作品集1冊。
  • 二獎1名,獎金新臺幣13萬元,獎座乙座,得獎作品集1冊。
  • 三獎1名,獎金新臺幣10萬元,獎座乙座,得獎作品集1冊。
  • 優勝10名,獎金各新臺幣2萬元,獎牌各乙面,得獎作品集1冊。
  • 佳作30名,獎金各新臺幣1萬元,獎狀各乙面,得獎作品集1冊。

註:1.上述獎項未達評審標準者,得以從缺辦理。
      2.各獎項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
九、評選辦法

(一)評審委員會: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,進行各階段評審工作。

(二)評審流程:

  1. 第一階段(資格審查):進行作品書面資格審查。
  2. 第二階段(複選):召開複選會議選出入圍作品,入圍參賽者提交實體作品進入決選。
  3. 第三階段(決選):召開決選會議,評選出前三名、優勝及佳作作品。

(三)評分標準

  1. 攝影類:主題意境傳達(40%)、攝影技巧(30%)、美學形式(30%)。
  2. 繪畫類:主題意境傳達(40%)、技巧表現(30%)、整體構圖(30%)。

十、規則說明 

(一)攝影類

  1.  參賽件數:每人參加作品以5件為限。
  2. 創作時間: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3年內之創作作品。
  3. 作品規格: 
  • 參賽作品不限黑白或彩色等數位媒材使用,作品須為一次完成之現場單張作品,除一般增減光、反差、格放傳統暗房對照片能修改之調整外,不得以電腦或人工竄改、抄襲、翻拍、人工調色去色、重曝、電腦合成、拼貼、裝置等任何後製手法創作。前述情況經查屬實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。
  • 繳件方式:參加第一階段之作品需提交8x10吋(20.3x25.4公分)之相片及光碟片(jpg與tiff檔,長邊至少為4064像素),入圍後承辦單位將個別通知提交16x20吋(40.6x50.8公分)或長邊20吋(50.8公分)以內之相片以供決選審查。不限相紙廠牌,但勿以一般噴墨式印表機列印作品,以免影響作品品質。
  • 請於報名表(如附件)上清楚寫明主題、創作時間及200字內之創作理念(含影像背景、拍攝地點、作品說明等),文類不拘。

注意事項:交付參加初審之參賽作品恕不退件,請自行留存原始底片或電子檔案。

(二)繪畫類

  1. 參賽件數:每人參加作品以1件為限。
  2. 創作時間:參賽作品須為創作者3年內之創作作品。
  3. 作品規格:
  • 畫紙尺寸:長邊限定於120公分以內。
  • 限定媒材:平面繪畫或複合媒材均可,但必須為手繪作品,恕不接受雕塑、數位作品或含有複印製品之拼貼畫。
  • 繳件方式:參加第一階段之作品只需提交作品照片即可,請將作品以掃描或翻拍方式沖洗成8x10吋(20.3 × 25.4公分)之亮面照片繳交,不可用電腦列印,此參賽作品亦不歸還,待進入決選階段後主辦單位將個別通知提交原始作品(需自行裱框)以供審查。
  • 請於報名表(如附件)上清楚寫明主題、創作時間及200字內之創作理念(創作背景、作品說明等),文類不拘。

十一、攝影組、繪畫組共同注意事項 

  1. 參賽作品必須符合所有參賽規定方可進入審查程序。
  2. 各項參賽文件未於期限內繳交齊全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,恕不接受補件。
  3. 本競賽前三名之得獎者將以不重複為原則。
  4. 寄送參賽作品時請務必使用堅固材質保護交寄,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,由辦理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,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。
  5. 參賽者必須同意將入圍作品授權主辦單位上傳至活動網頁,供大眾票選。
  6.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所有權及確保參賽作品無任何爭議,且必須是「未曾公開發表者」或「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」之作品。
  7. 參賽者必須於報名時簽署作品著作權聲明,同意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主辦單位得永久無償使用之,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,日後主辦單位將可行使重製、修改、出版、展覽及發行等各類型態之著作權利,不需要另外徵詢或付費。
  8. 得獎者之參賽作品須同意在1年內(自展覽日起算)配合其巡迴成果展之作品展出。
  9. 前三名得獎原始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永久典藏,其餘入圍作品可於展覽期程結束後2週內由承辦單位通知領回。未領回之作品將採託運退還,運費須由參賽者自付,主辦及協辦單位均不負保管或損害賠償之責。
  10. 得獎者若經查證不符本競賽之參賽資格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,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返還獎金、獎狀,並公告之,獎位不另遞補。上述行為如涉及任何法律爭議,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相關責任。
  11.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將依主辦單位於活動網站修正公告之內容為準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
注意事項:每件作品請務必貼附一份報名表格,未完整填寫將視為資格不符。(表格可影印填寫或上活動網站www.makapah.com.tw下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