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置應用變數大,中階卡值得買

不少人對SD卡規格仍然存在困惑,前面花了些篇幅從頭介紹起,另外搭配實測讓大家瞭解真實速度差異。接下來開始將聚焦在重點,當行動裝置配上記憶卡,實際應用會面臨那些限制,是否值得購買高速卡等部分。

 

處理器主掌支援規格

大家在電腦平台上,相當習慣各項周邊功能裝置,都有獨立自主的控制器晶片,通訊處理器則是包山包海。智慧型行動裝置雖然架構等同微型電腦,設計上卻得考量機構空間有限、電池續航力,以及輕薄行動力等複雜因素。

因此採用的元件大量集中化,如此才能在電路板有限空間上,達到前述各項設計要素。這些裝置使用的通訊處理器,除了最基本的運算核心,還有繪圖顯示、多媒體影音處理單元等元素。此外,舉如3G、Wi-Fi、Bluetooth等通訊類模組,以及螢幕、GPS等控制器單元也全都整合在內。雖然說記憶卡支援規格由讀卡機來決定,但是這樣小小的一個控制器,可想而知也會被整合進通訊處理器。

通訊處理器架構示意圖,除了運算、繪圖等核心單元,還大量整併多數周邊裝置控制器功能,記憶卡支援規格免不了也是由處理器主掌。▲通訊處理器架構示意圖,除了運算、繪圖等核心單元,還大量整併多數周邊裝置控制器功能,記憶卡支援規格免不了也是由處理器主掌。

 

支援機種可遇不可求

這邊直接了當告訴各位,目前實際支援UHS-I介面的行動裝置,無論手機或平板電腦,可說是寥寥無幾。據國外論壇網友探討結果,目前只有Samsung Galaxy S4支援UHS-I,但前提是得為Samsung自製Exynos 5 Octa處理器版本,歐美版本普遍採用Qualcomm Snapdragon 800則是沒有支援。

這時候看到記憶卡廠商一再追高,甚至推出如讀取95MB/s、寫入90MB/s之類高性能產品,簡直可媲美高階數位單眼玩家使用的CF卡。宣稱能提供極致行動效能,讓程式載入更快、遊戲執行更順暢,還能流暢的播放與錄製Full HD影片,悉不知對使用者來說都是空談。

筆者這麼說,並非否定記憶卡廠商對於科技發展的付出,但這是個殘酷的現實。話說回頭,我們真的需要購買高速記憶卡嗎?這點仍然值得探討,首先就由熱門的照相連拍說起。不少人習慣將照片儲存路徑更改到記憶卡,除了不占用寶貴的內建儲存空間,也方便資料傳輸與管理。

 

連拍不見能發揮效用

目前用於智慧型裝置的相機,最高規格已經喊到2000萬畫質,儘管影像資料量聽起來會有點驚人,別忘了儲存格式都是以JPEG為主。以Galaxy S4為例,主相機為1200萬像素,內建相機軟體在拍準標準模式,16:9比例最高解析度得以連拍20張照片。雖然每秒連拍速度不得而知,可推算出單次產生的最大資料量,其實才44MB/s左右而已。

不過Galaxy S4內建拍攝軟體有個使用限制,那就是連拍照片無法儲存在記憶卡上。廠商之所以將連拍照片限制儲存在eMMC,是因為就架構理論而言,其寫入速度普遍會比外部安裝的記憶卡理想。這樣無論讀卡機是否支援高速介面,又使用者是否購買高速卡來搭配,諸如此類複雜因素干擾,都不至於對照片連拍體驗造成太多影響。得留意在現實中,數位相機無論是哪種類型,拍攝的影像資料都會暫存在記憶體。待處理器處理完畢,有的會直接寫入到儲存媒體,有些則是先存回記憶體,再慢慢寫進儲存媒體內。基於這樣的處理程序,再加上現在預設具備這項功能的機種大多採用4核心處理器,即便使用了低速記憶卡,資料儲存時是不至於讓系統變得很呆滯。

以Samsung Galaxy S4為例,內建相機在預設模式下,可以連續拍攝20張高解析度照片,不過系統會強制照片只能儲存在內建空間內。▲以Samsung Galaxy S4為例,內建相機在預設模式下,可以連續拍攝20張高解析度照片,不過系統會強制照片只能儲存在內建空間內。

 

Full HD錄影說來是小事

那麼錄影總該能發揮高速卡的優勢吧?再次以Galaxy S4為例,Full HD錄影預設採用MPEG-4格式壓縮,透過軟體查看平均資料流量為17Mbps,換算下來不過區區2.125MB/s而已。這邊舉幾個比較組,藍光影片標準最高流量為40Mbps(5MB/s),4K影片則是落在120Mbps(15MB/s)左右。

由此可見,手機錄影每秒資料流量還比單張照片小,理論上記憶卡只要能穩定寫入資料,即便是SDHC Class 4產品也夠用。事實上在SDA的Speed Class定義中,Class 10即可滿足Full HD錄影寫入速度要求,Class 4、6保證至少能對應支援HD解析度錄影。這或許能解釋,為什麼智慧型裝置廠商,支援UHS規格的步伐這麼緩慢,SDA也不急著端出新寫入速度保證規範。

 

產品設計考量廣泛性

記憶卡廠商在UHS-I產品行銷上,宣稱能完美對應Full HD錄影,這說不上是投機取巧,企圖導引消費者花大錢去購買。因為多數產品都會提供microSD轉SD轉接卡,意味可以應用在行動裝置設備以外上,所面臨資料流量壓力不盡相同,或許能突顯出這些高價產品的真實價值。

筆者認為挑選記憶卡時,可以參考藍光影片播放硬體要求,理論上1X倍速光碟機即可,為了確保最佳效果廠商將低標設為2X。也就是說無論記憶卡廠商如何強調性能,針對裝置拍攝資料量來推算,購買能夠達到2倍寫入速度的產品即可。

(下一頁:內建eMMC硬是快一截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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